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研究绿证相关标准体系,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九)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
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服务,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服务,完善电网代理购电相应存量水电绿证的划转机制,加大宣介力度,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 二、稳定绿证市场供给 (一)及时自动核发绿证。
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领作用。
(二)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强化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功能技术支撑,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推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更好满足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推进多年、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支持发用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 到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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