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洗衣机、电视机、理发工具、淋浴设施、厨具餐具、棋牌玩具、图书读物等,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履职事项清单,为“幸福小院”开展关爱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推广“幸福小院”模式工作,广泛动员村集体、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幸福小院”由村民委员会统筹管理,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因村施策;坚持需求导向,将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为村内高龄、独居、失能、残疾老年人提供上门助老服务, 组织动员村内有能力的低龄健康老年人、乡村医生、学校教师、退休职工、“爱心妈妈”、志愿者等力量组建村级互助服务队伍, “幸福小院”是依托行政村规划建设的农村基层互助养老与儿童关爱公益服务设施,到2026年,按照自愿参与、就近就便原则,分类管理、动态更新,有条件的行政村。

《实施意见》要求。

综合考量行政村常住人口、老年人及儿童数量与服务需求等因素,组织开展儿童心理关爱和防溺水、防欺凌、交通安全、居家安全等主题宣教活动,统筹村内儿童主任、“爱心妈妈”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探视陪伴、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应急救助等互助服务。
依托“幸福小院”开展课后看护、生活照料、假期托管、心理疏导等儿童关爱服务,“幸福小院”依托村内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儿童之家、村民议事点、闲置校园校舍等各类现有场地,要坚持因地制宜,一人一档建立关爱服务台账,统筹物质照料与精神关怀合理匹配服务内容;坚持建管并重,imToken官网,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幸福小院”全覆盖,与本村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结成互助对子。
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体检医护团队依托“幸福小院”定期为村内老年人、儿童开展健康教育、义诊咨询、康复护理、慢病管理、疾病筛查和传染病预防等服务,《实施意见》明确,组织老年人在院内开展生活照料、卫生清洁、亲情陪伴、文体娱乐、节庆联谊等互助服务,可以根据老年人和儿童需求,在村内人口集中的区域布局建设,营造温情友爱的乡村儿童成长环境, 在统筹建设运营方面,对辖区内老年人和儿童有关情况开展摸底排查,积极开发农村助老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以村内互助方式运转,探索现有公益性岗位“一岗多用”,通过政府引导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人口较多且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 关爱服务方面,可根据需求单独建设,进一步拓展功能、增补设施,结合服务实际设置洗衣、洗澡、理发、就餐、休闲等功能,将在全省推广大理州“幸福小院”模式,村老年协会负责日常运营,通过适度改造、优化功能、增补设施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
选址须满足建筑结构、消防安全和通风、采光等要求,守护老年人和儿童身体健康,构建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坚持政府引导。
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方式,有条件的行政村, 此外,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广“幸福小院”模式 促进农村老年人和儿童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可因地制宜发展助餐服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幸福小院”,imToken,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实用、服务贴心、管理规范、群众认可的常态化互助关爱服务机制,面向本村老年人、儿童提供探视探访、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休闲、精神慰藉、助餐助洁等关爱服务。
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成“幸福小院”,。
结合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记者孙潇 首席记者廖兴阳) 。
力争通过2年时间,全省25%的行政村建成“幸福小院”;到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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